首页 » 企业破产清算法律分析论证 » 清算、注销的必要性-深圳破产法律师 清算、注销的必要性-深圳破产法律师 2015-07-12 企业破产清算法律分析论证 约1分钟 9 次阅读 uncategorized, fllz 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 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深圳律师处理破产案件 破产清偿顺序-深圳破产法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