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破产重整制度的分类-深圳律师
破产重整制度的分类 1、美国的破产重整制度 美国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是在20世纪逐渐发展起来的。美国1898年破产法,除清算内容外,原来只有和解的规定。人们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这种规定只能解决简单的债务...
重整计划的执行及监督-深圳破产法律师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重整的终止-深圳破产律师
重整的终止 除重整程序结束外,重整可能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第一、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二、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获得批准,或...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 深圳破产清算律师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
人民法院对破产清算组的指导与监督
核心内容:破产清算组是人民法院为了审理破产案件,在宣告企业破产后成立的,旨在查明破产企业资产并依法予以处置,以最大限度地清偿企业债务的组 织。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与破产清算组是指导与监督的关系。但如...
“公司破产清算”专题——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前言: 公司清算,是公司企业法人得以注销的必经程序,是公司了结所有债权债务的必经程序,也是公司法人退出市场的必经程序。如果公司清算程序顺利,则可以了 结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但如果清算程序不顺利,则公司...
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时需要向法院提供的材料
债权人、债务人的出资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在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1、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以及工商登记材料等基本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
陷入困境的企业如何通过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保护)进行自救?
陷入债务困境的企业,往往会被债权人追得焦头烂额,不断被债权人起诉、被法院查封执行,企业疲于应付。管理层和员工往往士气低落,看不到企业重新振作的机会。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与其坐等破产清算,倒不如尝试主...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注销流程
一、公司清算注销的必要性 公司当章程规定的项目完成后且没有继续存在必要时,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对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但公司在清算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