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破产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全解析)
8月26日,正值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该项创新性立法也成为了我国极具改革意义的“破冰之举”。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破产?如何申请?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8月26日,正值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该项创新性立法也成为了我国极具改革意义的“破冰之举”。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破产?如何申请?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2020年8月26日,正值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该项创新性立法也成为了我国极具改革意义的“破冰之举”。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八条符合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包括申请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破产申请书、破产原因及经过说明;。(二)收入状况、社保证明、纳税记录;。(三)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清册;。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和依照本条例裁定免除未清偿债务之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三十三条债务人应当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如实申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名下的财产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和依照本条例裁定免除未清偿债务之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三十三条债务人应当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如实申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名下的财产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四十八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持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九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五十七条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应当为其对债务人合法持有的债权。第五十八条债权人可以申报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第五十九条未到期的债权,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视为到期债权;附利息的债权,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三十六条为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人的基本生活及权利,依照本条例为其保留的财产为豁免财产。(一)债务人及其所扶养人生活、学习、医疗的必需品和合理费用;。(二)因债务人职业发展需要必须保留的物品和合理费用;。(三)对债务人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四十条破产申请提出前二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处分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处分财产或者财产权益;。(二)以明显不合理的条件进行交易;。(三)为无财产担保的债务追加设立财产担保;。(四)以自有房产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2020年8月26日下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其中《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